建行青岛分行运营商通信业务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建行青岛分行运营商通信业务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就其建行青岛分行运营商通信业务租用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建行青岛分行运营商通信业务租用项目
2. 项目编号:JYZX-ZB-QD-2025-014
3. 招标范围:运营商通信业务租用。入选4家供应商,合同期限:3年。
4. 项目规模:1817.34万元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5.2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提供网站截图,共4种截图)
5.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4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资格审查时处于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与建设银行存在利益冲突,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5)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6)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5 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直接或间接提交跟招标人有关的图纸、文件、数据、招标人企业内部指引等技术经济资料。不论这些文件、数据或资料是在合同前、合同期还是合同终止后提供的。如发生上述情况并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6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8 同意并签署《承诺与声明》、《供应商禁止性行为承诺函》、《供应商近亲属在建行任职回避承诺函》。(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提供上述文件)
5.9 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网元出租、光缆维护等营运资格。(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的可提供总公司证明文件)
5.10 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应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的可提供总公司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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