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21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 项目规模: 2 × 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华电集团精品工程、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含金奖)评选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建设期技术咨询 - 华电汕头电厂扩建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 (CHDTDZ041/18-QT-21901): 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进行创优工程预评价,提供整改和提升建议并协助整改。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宜贯培训,进行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出具专项评价报告,负责工程质量特色 DVD 汇报片咨询及制作,使本工程满足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要求,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打造集团精品工程,获得 “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 ” ,确保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华电汕头电厂扩建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创优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单机容量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项目工程创优咨询、工程质量评价或工程质量提升等咨询服务完工业绩(其中至少1项1000MW项目完工业绩,至少1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完工业绩证明包括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国家优质工程奖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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