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电厂交换机改造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7-001711
二、采购单名称: 莱城电厂交换机改造
三、采购单位: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08 16:30
八、交货时间: 2025-07-31
九、备注: 报价商必须满足询价资格条件,在平台报价时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证明附件,否则报价无效并纳入供应商评价。报价商对所报产品性能及服务有逐项落实的义务,必须满足现场生产实际要求,报价前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实际参数及交货期;报价后不履约将纳入供应商评价记录,电商平台订单确认后一周内联系业主技术负责人签订技术协议并扫描发送至,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供应商若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一经落实,将按照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录。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 交换机 | 13% | 交换机\196\三层 | 台 | 2 | |
2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 交换机 | 13% | 交换机\48口\三层 | 台 | 3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交换机、超融合及安全设备续保)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 供应商近5年内(2020年1月至今)具有不低于2个发电企业交换机或超融合服务器供货合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各项目均未发生影响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的事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和盖章签字页),并提供合同甲方联系方式,以供采购方查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供应商提供与前款业绩对应的和用户直接签订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报价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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